“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是浙江省政府设立的专项奖学金,旨在吸引、鼓励优秀的外国留学生到浙江留学。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校特点,特拟定本申请办法。
一、奖学金类别和招生名额
1、研究生(硕、博):A类奖学金(约人民币30,000.00元);
2、本科生:B类奖学金(约人民币20,000.00元);
名额见当年网址通知。
二、申请途径和申请时间
申请人直接向学校国际教育学院提出申请,申请时间见当年网站通知。
三、申请条件Eligibility
1、申请人须为外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秀;
3、申请人的学历要求
a. 来华攻读本科者,须具有高中毕业学历或证书;
b.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或相当学力;
c. 来
4、未同时获得中国政府其他各类奖学金;
5、其他条件见《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四、申请材料
申请者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1、《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2、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非中、英文本需附上经公证的相应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须提供学习成绩单。非中、英文本需附上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不少于8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5、申请攻读本科者,须提供学生所在学校两名教师推荐信;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均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6、申请汉语授课专业,则需提供HSK证书或其他汉语考试证书(复印件);
7、《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复印件;用英文填写;
申请人须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无效。鉴于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据此确定本人进行体检的时间。
注:不论录取与否,申请人材料均不退还。
五、奖学金的评审及通知
1、国际教育学院于6
2、在评审后的10天内,学校将奖学金结果通知每位申请者。
六、联系方式
电话: +86 (0)571-86613649;传真: +86 (0)571-86613522
Tel: +86 (0)571-86613649;Fax:+86 (0)571-86613522
E-mail: [email protected]
地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31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