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住留学生住宿楼者,须提前半个月预定房间,持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台胞证等证件,办理入住手续,填写 《临时住宿登记表》,24小时内上交到办公室或总台;并于每次出境返回后重新填写一份,逾期不交者,由此造成不良后果学生自负。
2、入住留学生住宿楼2周后,须一次性缴纳至少半年的 住宿费(长期生)及相关钥匙押金;中途退房者,需提前1周告知留学生住宿楼总台,结清所有 费用,并由留学生住宿楼管理人员签字后方终止协议。
3、对长期居住的新生,留学生住宿楼将提供半个月的 床上用品,其后由学生自备或向留学生住宿楼租借;若租借者需付一定的租金,但床上用品的洗涤均由学生自己负责,留学生住宿楼也提供外送洗涤。
4、入住前查看房内各种设施,包括基础水电表度数;宿舍内的水、电费由学生自负,每月抄记水、电表度数,当月交纳,无故逾期不交者,将停水电处理。新生若需添置、更换房内原有的设施,必须由留学生住宿楼管理人员签字后,方可搬移,否则后果自负。
5、若发现房间内配套设备损坏,要及时到“服务办公室”填写报修单,然后由留学生住宿楼总台联系维修人员,负责维修;对故意损坏家具者,照价或加倍赔偿。
6、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泼水,不乱堆杂物,不乱倒垃圾、剩饭菜,不向窗外乱扔酒瓶、果皮、纸屑等杂物;若屡教不改,将受到相应的处罚,直至离开文苑。
7、贵重物品(特别是现金等)学生自己妥善保管,发生丢失责任自负,但留学生住宿楼负责协助保卫部门调查。
8、按时作息,不从事影响他人的活动;晚上11:30关门前返回留学生住宿楼,晚归者要出示学生证并登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外过夜。
9、离开房间时要随手关闭门窗,水龙头、电灯等,要节约水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10、未经允许或登记,不能私自留宿客人;严禁留宿异性。
11、文苑楼内不准喧闹、起哄、高声播放录音机,收看电视节目应以不影响周边同学的学习和休息为宜;不准摔砸物品、燃放鞭炮、燃烧纸张等。不准在楼内举办 舞会、歌会、卡拉OK以及各种球类运动。
12、安全意识要强,警钟长鸣,注意防火、防盗、防意外伤害。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热杯、电熨斗等大功率电器,不准私拉电线和私自安装、拆卸日光灯、插座、灯头等。
13、严禁利用酒精炉、煤油炉、煤气炉等明火,严禁文苑内自炊,查处违者,后果自负。
14、电视机、电话机维修应到总台报修,严禁自己维修。若发现丢失、损坏、拆卸电视、遥控器及机架,私拆、破坏天线现象,应照价赔偿。
15、二楼203,四楼403房间供应洗衣机为全自动洗衣机,每次洗衣4.2公斤,洗涤时间40分钟;同时24小时供应开水;要注意正确使用,不得损坏公共财产,节约用水。
16、留学生住宿楼总台电话为86613650、86613660;客房分机号为对应的房间号,接总台请拨“
17、每学期结束,遇寒暑假期,如需继续居住者,必须先交纳住宿费用,否则无故未交住宿费,逾期2周者,留学生住宿楼将有权清理房间,另作他用,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