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及考生:
根据省考试中心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校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条件
详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有关条款的通知以及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第13号公告。
2、网上报名时间
考生按照试用期医疗机构考点归属,于2011年3月1日—3月30日自行上网报名,报名网址:。不得跨考点和逾期报名。
考生的工作单位名称必须统一按照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报名软件提供的标准名称填写,如报名软件中查询不到,则依照单位的法人代码证的名称填写。
为了区别试用单位的考生身份,凡属于“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身份:试用期工作单位为省中的请填写并修改为“浙江省中医医院”,试用期工作单位为省新华的请填写并修改为“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试用期工作单位为“浙江医院”的考生,工作单位请填写“浙江医院分院”;试用期工作单位为浙江省针灸推拿医院的,工作单位填写“浙江省针灸推拿医院”。因单位名称填写不规范引起的信息数据丢失,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核
1、资格确认
(1)学院初审时间:3月15日-3月28日
(2)学校复审时间:3月30日-3月31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3)考点复审时间地点:4月1日 下午1:30—4:30 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南大门校医院四楼402-1室
(1)考生报名从网上填写下载并签名确认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份及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上交照片应与申请表上照片一致,注明姓名、单位等信息并用信封包装封口)。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或士兵证,往来大陆通行证和身份证(台、港、澳考生)。
(3)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应届证明一份。应届证明请在本网站下载。
(4)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2011年8月31日为试用期一年期限最迟截止日)。试用期或实习期请填写具体起止日期。考核意见须出具“考核合格”字样。
(5) 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
三、各学院须对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初审确认
1、 非应届毕业研究生报考,学院须对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初审(复印件须试用期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确认),确认二者相符。
2、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初审后,复印件由试用期单位医务管理部门盖章确认。
3、毕业当年参加考试的医学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和七年制硕士生,未发毕业证书的,由研究生处统一出具应届学历证明。通过考试后,凭毕业证书复印件领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四、缴纳考试经费
执业医师260元/人,执业助理医师250元/人
五、学校资料汇总
各学院报名结束后,将每个考生的材料汇集装订,考生依照报名类别(110-120-130-140-150-210-220-230-240-250)---姓名拼音字母A--Z顺序排列,以EXCEL电子表和书面表格汇总,EXCEL电子表发至研究生处邮箱:[email protected]。所有报名材料、报名费上交研究生处609办公室。
六、考试报名联系
学校报名汇总联系:地点23-609,电话:86613663
浙大医学院考点办公室地点: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校医院(侧门)四楼
联系电话:倪贞燕88208372 传真:0571-88208372
七、请关注省考点办网站()新闻公告栏目。